【办理地点】
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
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【办理流程】
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:
1.参保人(除外未就业配偶)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及分娩或计划内终止妊娠的,由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;
2.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,在信息系统录入申办信息;
3.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参保人申办信息;
4.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并发放《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》,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;
5.参保人在《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》签名确认。
在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:
1.参保人在异地产检和(或)分娩的以及未就业配偶申办的,由单位经办人(代办人)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请办理;
2.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,符合条件的,即时给予办理,选择本市就医的发放《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》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;
3.单位经办人(代办人)在《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》签名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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